2025年1月18日晚,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三木路设立检查点,开展周末查、深夜查。20时52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川Z7***5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孙某涉嫌酒后驾驶。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平安返乡路,欢乐度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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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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