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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Lv.2楼主+关注
- 2023-01-28 20:50 来自四川 成都
乐山市全沫矿产品有限公司夹江县锂矿精选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乐山市全沫矿产品有限公司夹江县锂矿精选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夹江县锂矿精选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乐山市全沫矿产品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占地约40亩,新建钢结构厂房,主要用于将锂辉石原矿通过物理分选过程加工成锂辉石精矿(锂电池原料)与尾矿(陶瓷生产原料),配套建设碎矿石车间,磨浮车间,精矿尾矿压滤车间,精矿仓库,尾矿仓库,机修车间,综合仓库,空压站、办公用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球磨、浮选)、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成品库渗滤液和生活污水。
废气:破碎、筛分粉尘、原料仓库装卸料粉尘。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
固废:废滤袋、废布袋、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选矿废水经过3级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至厂区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成品库渗滤液收集后排入废水沉淀池中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水质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废气:破碎、筛分粉尘由废气管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仓库装卸料粉尘经密闭车间阻隔,同时喷雾降尘。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治理措施为减震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与设备保养等措施、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
固废:一般固废:废滤袋:由供货单位回收处理;废布袋:由布袋供货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乐山市全沫矿产品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附后)。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glDX42n1tCccMEsgFvlVA提取码:hhhz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EGsjTHpwpEz5uiuyPw-mw提取码8dxc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建设或本环评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设性意见,请您在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内与环评单位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乐山市全沫矿产品有限公司
2.地址:乐山市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
3.联系人:徐总
4.电话:13890687777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大鼎世纪广场2栋2105
3.联系人:伍先生
4.电话:18782963638